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广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明确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壮大生态经济、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等创建任务。

方案提出,每年创建一批国家和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速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深入实施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切实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流域整治、石漠化治理、土地整治、矿山修复、湿地和草地保护等工程,加快推进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逐步恢复受损的自然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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