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林业局印发了《广东省林业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提高林业科技项目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林业局林业科技项目。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广东省林业局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全省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文化的需求,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省林业局组织评审、集体审议、公示等程序后列入广东省林业局管理的林业科技项目。

《办法》分为总则、申请与受理、评审立项、执行与变更、验收与结题、资金管理、监督与管理和附则七个部分,明确指出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省林业科技项目,助力提高林业科技项目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广东省林业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办法》指出了科技项目的4种类别: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以及申报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应符合的条件。此外,还规定了项目的评审方式、评审内容、立项程序、合同签订及执行与变更要求、验收申请时限、材料清单、验收流程,明确了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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