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新修订实施的《证券法》相衔接,进一步强化挂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披露要求,提升挂牌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全国股转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第14号—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以下简称《变更公告》),于2020年3月6日发布实施。
本次《变更公告》的修订增加了挂牌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信息、执业信息、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收费等披露要求。上述信息的披露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同时也有助于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归位尽责,提高挂牌公司审计质量,保障新三板市场有序稳定运行。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新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持续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挂牌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夯实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