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林长制办公室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对全县二、三级古树名木进行鉴定认定建档,县古树名木鉴定小组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期已对全县40余株二、三级古树名木进行了现场调查认定。联席会上,鉴定小组严格按照《古树名木鉴定规范》对全部古树名木调查资料进行了详细鉴定,包括位置、树龄、历史、生长状况等,逐一观看影像资料,严格审核,科学认定,确保每一棵古树名木资料准确完善,为以后的建档打下坚实的基础。鉴定会后,检察院负责同志将对已经破坏、需要保护修缮的古树名木所在镇街下发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各镇街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意识,科学修复,专人养护,积极配合全县林长制工作。
古树名木是珍贵的“活化石”“活文物”,见证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保护古树名木,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与科研意义,临沭县依托“林长+检察长”创新机制,将更加着力保护这些古老而珍贵的自然财富,继续传承绿色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