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广州市2022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项目招标公告。以公开招标形式投放广州市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40万辆,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这表明广州开启新一轮中心六区共享单车运营配额投放招标。
新一轮中心六区共享单车招标启动 总额40万辆
据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招标公告,本次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经营范围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的行政区域范围,车型要求为无外接动力驱动装置或接口的自行车,运营配额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具体配额分配方面,本次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为40万辆。其中,30万辆运营配额(占比为75%)在中标后即时生效,10万辆机动运营配额(占比为25%)为附条件生效。投放的运营配额数量依旧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6万辆(即时生效的运营配额为12万辆),第二档为13万辆(即时生效的运营配额为9.75万辆),第三档为11万辆(即时生效的运营配额为8.25万辆)。
根据本次投放的配额数量显示,投放互联网租自行车运营配额与2019年相同,但增设了机动运营配额,10万辆机动运营配额将根据后续的企业季度服务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生效。
这意味着,划分的三档运营配额并非固定,将依照中标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电动自行车发展迅猛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缩小
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全市适宜总量评估在全面总结2018年版适宜总量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近三年来行业发展变化情况、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停放区等配套设施增长情况、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特别是与电动自行车在通行、停放设施上的使用平衡)等,对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适宜规模进行重新评估,并对各区、中心六区各街道的适宜总量进行了细分,有助于实现区域内车辆数量、分布与市民出行需求的均衡匹配。
在设施供给承载能力中,主要考虑了非机动车道的通行能力以及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车区的停放容量,同时,根据电动自行车的发展预期合理预留相应的设施承载能力,确保车辆规模不会超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容量;在用户出行需求预测中,主要是结合问卷调查等,综合评估市民使用共享单车的出行意愿、交通特征,尽可能实现车辆规模与市民需求相匹配;在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中,根据共享单车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其在城市交通方式中的地位,重点考虑了其与公交地铁、市民自有电动自行车等方式的协调发展。
综合评估后,2022年至2025年期间,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45万—65万辆,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30万—40万辆,对比2018年版的适宜规模(全市60万—80万辆,中心城区40万—50万辆)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综合考虑了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情况。2021年11月2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出行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迎来快速增长。电动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同属于非机动车,在骑行、停放资源中存在竞争关系和使用需求替代,因此降低总量评估规模。